2004年12月1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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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爷贪污挪用 自作孽终受惩处
丁育者 陈海平

  因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外逃6年的原平阳县土地局鳌江分局副局长唐为金近日被平阳法院以挪用公款、贪污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据平阳县检察院介绍,唐为金在担任平阳县土地局鳌江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期间,独断专行、胡乱收费,将单位的公款视为个人财产肆意挥霍,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不断有人写信控告其的恶行。1998年县纪委通知他谈话时,自知罪行败露的唐为金便不辞而别,长期藏身在外地。平阳县检察院在获悉案件线索后,即派人开展初查工作并对其立案侦查,还组成专门追捕小组,但终因缺少线索一直没能将他缉拿归案。今年3月,检察院意外获悉唐为金在江苏省金湖县开发房地产,立刻派员赶往江苏,但狡猾的唐为金又逃往他处。经过多方努力,今年4月,追捕人员终在杭州一处出租房内将唐为金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唐为金于1997年1月至1998年4月间,私自决定将该局的85万元公款借贷给私营企业及个人,并将所得利息共计8.5万余元据为己有。在1997年至1998年间,鳌江分局将部分规费押金、手续费、保证金等公款存入金融机构生息。1998年1月,该单位员工吴某调离时将经手收取的利息款1.5万余元交给唐为金保管,1998年3月员工余某将经手收取的利息款8千余元及建房户缴纳的表格费7千元交唐为金保管,唐为金均不予入账,占为己有。(丁育者 陈海平)